市售豆製品含有不得檢出之過氧化氫(雙氧水)事件

<資料來源:國家環境毒物中心>

依據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公告表示:日前針對轄內豆製品工廠、傳統商行、超市賣場及早餐店等抽驗市售豆製品,包含豆漿20件、豆腐及凍豆腐10件、豆干豆皮50件,共80件;檢驗項目有防腐劑、殺菌劑、甜味劑及皂黃,檢驗結果3件不合格,均檢出殺菌劑「過氧化氫」超量(陽性,標準:陰性)。整體合格率為96%,針對違規產品已要求業者下架,並函請來源地衛生局追辦。

      過氧化氫(Hydrogen Peroxide)俗稱雙氧水,常被食品加工業者添加在豆類加工製品及麵製品中,作為殺菌、漂白之用,除了可增加產品視覺上的美觀,並可延長保存期限。但過量食用則可能會導致噁心、嘔吐、輕度的胃腸道刺激、腹瀉、腹痛,並且在極少數的情況下,會引起腸道性潰爛或栓塞(空氣氣泡堵塞血管)。

     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的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」過氧化氫(Hydrogen Peroxide)屬殺菌劑,可使用於魚肉煉製品、除麵粉及其製品以外之其他食品;用量以H2O2殘留量計:食品中不得殘留。

<雙氧水(過氧化氫)毒性概說>

過氧化氫就是雙氧水,常被食品加工業者添加在豆類加工製品、麵製品、魚丸、蛤蜊、蜆、鹽水雞、魚翅等,作為殺菌漂白之用。依食品衛生標準,食品不得檢驗出過氧化氫殘留。且由於過氧化氫的沸點高達152℃,即使將食物煮熟煮沸,過氧化氫仍會殘留存在食物中,長期食用可能導致健康傷害。